来源:市房产服务中心时间:2021-03-31
根据《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符合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(3月31日—4月7日),公示的的家庭情况如有不实,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。
举报电话:6236003
申请人家庭情况:
嘉峪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
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